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品牌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第一批)暨中期检查(第二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及检查对象
(一)结项验收对象
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品牌建设项目(2020年第一批立项),含2021年获正式立项的培育品牌项目(详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对象
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品牌建设项目(2021年第二批立项)(详见附件2)
二、验收及检查程序
(一)2022年6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向机关党委提交结项申请书(附件3)或中期报告书(附件4),及支撑材料(包括有关活动的记录、照片、新闻报道获其他建设成果等)(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以“(支部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同步发送至机关党委林晶晶OA。
(二)2022年7月1日前,机关党委组织专家开展相关验收和检查工作,验收和检查结果经专家组审议通过后公布。
(三)2022年8月30日前,机关党委根据项目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情况拨付资助经费,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检查不合格项目,不予拨款并直接作“撤销项目”处理。
三、其他事项
第二批立项项目原则上建设周期为2年(2023年结项),建设基础好、建设成效明显的品牌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项,经专家评审合格可一次性下拨资助经费,与第一批结项验收合格项目共同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党委党建品牌”称号。
联系人:林晶晶 联系电话:88386745
机关党委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