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晶晶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次数:1848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长效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启动开展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引,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目标,以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出发点,以引领机关党员立足岗位、争做表率为落脚点,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以培育创建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标杆单位”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为契机,在认真总结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党建品牌创建,发现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性、实效性、可推广性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经过进一步建设和凝练,形成具有较强示范性的党支部党建工作特色品牌,进一步激发机关各支部创新活力,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全面提升,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组织实施

(一)支部申报(20206月)

各党支部认真总结凝练符合本支部实际的党建工作特色,集思广益,多方论证,科学确定支部党建品牌活动的创建目标、品牌特色、创建举措和预期成效,填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申报表》(见附件)。

(二)评审立项(20209月)

机关党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支部的品牌活动创建申报方案进行讨论评审,最终确定首批创建项目并予以立项公布。

(三)成果验收(20216月—20226月)

获得立项的品牌创建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条件成熟的项目建设期可为1年,每项每年给予一定额度经费支持。品牌建设期满,各党支部应提交结项报告,机关党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验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对品牌建设水平作出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认定为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品牌。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在机关党委内进行宣传推广,予以表彰;相关支部和品牌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学校“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党建品牌创建情况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巩固推广(长期)

各党支部应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巩固建设成果,形成品牌建设长期运行机制和较成熟的活动做法,进一步提升示范效应。对已认定的党支部党建品牌,相关党支部应不断增加投入,丰富品牌内涵,彰显品牌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关各党支部要从促进党建工作、提升党员能力的高度,认识开展特色品牌培育创建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需要和部门业务工作实际,结合党员和职工需求,凝炼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切实做好品牌创建工作,形成书记担主责、全体党员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二)探索创新,丰富载体。机关各党支部品牌培育创建工作要注重从活动的主题、载体、内容和活动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积极尝试、勇于创新,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充分反映时代特点,不断适应学校、机关改革发展新形势,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机制和方式方法。

(三)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各党支部要把品牌创建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同单位日常工作和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突出党建特色、部门特色,体现多样性。要特别注意结合支部班子和本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宣传组织凝聚服务师生、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设计。要找准方向和着力点,求精求实,切忌重形式、轻内容。注重及时总结凝练好方法、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请各党支部于629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机关党委办公室(中原楼206),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机关党委林晶晶。

 

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申报表.docx

 

     

机关党委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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