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党字〔2017〕92号
全校各单位:
现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书》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提升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23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推进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教党〔2017〕22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7〕24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北省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书>的通知》(鄂组通〔2017〕2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我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书。
一、总体要求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制度安排。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关键要有“党味”,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深度融合“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教育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朝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去努力,围绕建强组织、建好队伍、增强组织力来展开,聚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抓落实,对标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求突破,让党员得到锻炼、受到熏陶,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基本要素
(一)时间安排
1.每月第一个星期四为学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必须开展一次。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星期四。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二级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审批表(见附件2)须经二级党组织书记(或分管负责人)审签,审签后由各二级党组织指定专人保存以备查。
2.在按月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如遇党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可按上级要求或学校党委意见增加开展一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每年“七一”,全校所有党支部统一开展一次活动。
(二)参加对象
1.党支部全体党员(含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2.根据活动主题,还可请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群众代表等参加。
(三)活动主题
1.学校党委组织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等决策部署等,结合实际确定主题,月月有安排、次次有主题。
2.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确定的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要求。
3.党支部按照学校和二级党组织要求,围绕每月活动主题,结合支部实际细化具体内容。
(四)实施主体
1.主要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每月活动主题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安排,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活动的主要内容。正式党员不足7人不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
2.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的,可委托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
(五)组织方式
1.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活动是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常态化要求。
2.根据活动主题,可组织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但不能将联合开展活动作为常态化活动形式。
3.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可利用已有规范化党员活动阵地,采取“先统后分”方式,先组织党员集中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专题学习、讲党课等,再分到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交流讨论、主题实践和党员教育管理活动。
4.利用已有规范化党员活动阵地、采取“先统后分”方式开展活动的,要明确“分”是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活动”常态化要求的落实,不能“只统不分”,不能搞变相替代。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活动时,自觉交纳党费,外出流动党员等可以探索网络支付等方式交纳党费。
2.重温入党誓词。每年“七一”或党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体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党员个人在入党的月份重温入党誓词。
3.集体诵读党章。党支部对诵读党章内容进行合理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活动中集体诵读党章,每年至少诵读党章全文一遍。
4.集中学习讨论。重点围绕规定内容,结合活动主题,系统性学党章,针对性学党规,专题性学系列讲话。重点结合党员纪律规矩意识、作风表现,党员思想武装、履职尽责等情况开展经常性交流讨论,可采取中心发言、轮流发言、述学述做等方式。
5.讲党课。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每年至少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其他正、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参照管理的院、部、中心负责人等)应有主动讲党课的意识,根据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数,1至2年内轮流讲1次党课;鼓励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讲党课既要增强党性、党味,又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注重运用身边生动鲜活的典型事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防止上下一般粗、不接地气。
6.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年度通知要求,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组织生活会,对照“四个合格”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力
1.严格管理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应该佩戴党员徽章。做好党员参加活动记录,对没有参加的逐一进行联系,掌握缺席原因,取得联系后要向其通报活动情况,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补课”,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正常管理。发现党员有违纪违法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保障党员权利。按照党员先知道、党员先讨论、党员先带头的原则,组织党员在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对推先表优、发展党员、党代表推荐、支部建设、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等进行民主讨论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
3.推进党务公开。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务公开,报告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党支部重点工作进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重要情况。
4.开展党内关怀。加强经常性表扬激励,及时表扬支部党员的好人好事好作风。加强经常性帮扶慰问,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进行重点帮扶,在遭受重大灾害和党员遇到特殊困难时,进行即时帮扶,并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进行通报,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5.解决突出问题。党支部要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党建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立足岗位发挥作用,树立先锋形象
1.引导党员履职尽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加强党员履职尽责管理,组织党员比业绩、比担当、比作为。引导教职工党员立足教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岗位,苦干实干,创先争优,服务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各项工作,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人文社科类大学”建设;引导大学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学好专业知识,练就过硬本领,在引领青年、服务人民的生动实践中成长、成才。探索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引导党员亮身份、亮承诺、比业绩、比贡献。结合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汇报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情况,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进行点评。
2.引导党员志愿服务。根据党员专业特长、兴趣爱好、身体状况,精准对接校内外群众需求,确定志愿服务重点项目。根据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帮残助弱、扶贫济困、走访慰问、义务劳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自觉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造福群众,让群众时刻感到组织在身边、党员在行动。
3.引导党员廉洁齐家。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创评活动,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请好家庭党员代表交流体会,及时进行表扬,引导党员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党员好家庭带动群众好家庭,以党员好作风带动社会好风气。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校党委每学期第一个月对本学期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进行研究布置。学校党委组织部每月面向全校公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委(党总支)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履职尽责考核内容。强化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督促指导党支部书记当好“小郎中”,确保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能力落实,实现“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
(二)加强分类指导
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学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书,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单位活动具体方案,形成全校“1+N”全覆盖指导体系。对流动党员,应尽可能组织其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活动,确有困难的,可经党支部批准,在省内流动的,就近参加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党支部的活动,每年底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报告;流动到省外的,可采取网络互动等灵活方式参加活动。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注重提高活动参与比例和实际效果。
(三)规范阵地建设
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以提升党员活动室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坚持“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按照“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要求,共建共享共用党员活动室,将其真正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宣传党建工作的窗口,增强党支部活动的政治性和仪式感,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各二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活动室:(1)要有党员活动固定场所。(2)要悬挂党旗、誓词、党员权利义务等标牌。(3)要有基本的电教设备(单位内部可打通使用)。(4)要有党章党规、重要著述、党报党刊等学习资料。(5)要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工作总结、党费收支记录等支部材料。(6)要有荣誉展示柜(架)。(7)要有明确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
(四)强化督促检查
学校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党组织采取集中督查、随机抽查、定点监测、现场观摩、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各级党委(党总支)可探索网上“微督查”,通过“三微一端”等晒活动图片视频、讲党员学做故事、亮支部建设成果,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对活动组织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督促限期整改;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严肃教育处理。
(五)做好材料报送
各二级党组织对下设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汇总后,按月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按学期、年度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学期和年度活动总结报告。有关材料需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或分管负责人)审签。具体材料报送要求、寒暑假期间活动安排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