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发布者:林晶晶发布时间:2020-04-20浏览次数:10

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保持与机关职工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党委在机关部门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根据学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统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

2.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组织机关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以多种形式、多种活动为载体,增强学习效果。

3.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指导、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宣传机关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做好评优评先的审核、推荐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内统计工作,加强党费收缴和返还党费使用管理。

4.监督机关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督促机关各部门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5.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督促各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6、负责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督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思想工作,保证机关政治稳定。

7.组织实施机关所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年终考核。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机关各部门的巡察、督查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干部的考核、考察、推荐工作。

10.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机关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凝聚人心,增强合力。

11.领导机关分工会等群团组织,支持其依章开展各项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