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委下属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30浏览次数:2218

机关各支部:
为迎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2011527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决定,从53069,进行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选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结构合理的党支部领导班子。
二、时间安排
2011530——201169
三、换届选举
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
1.学习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2.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第二章第八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3年。
3.根据相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的委员由35人组成,委员分工应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当选委员及分工经机关党委批复后生效。
4.换届要求: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请各支部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学习,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并将换届选举结果报告(纸质,盖章或支部书记签名)于201169(星期四)下午16:00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5.说明:有部分党支部已经上报支部委员增补或改选的报告,此次支部换届选举统一重新进行,重新上报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
 
 
                        机关党委
                     2011530